9月17日(星期二),新西兰政府发布拟案,通过修订《雇佣关系法》来明确Contractor(承包商/合同工)的定义。
拟案框架如下——
一、企业/平台与工人签订书面协议,内容明确他们是“独立承包商”而非“雇员”;
二、企业不得限制工人“行为”,例如同时为竞争对手工作;
三、企业不能要求工人每天在特定时间工作,也不得要求最低工作时间,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可以将自己工作承包出去一部分;
四、工人有权拒绝额外任务(不在合同内的约定),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得提出终止合同。
新西兰工作场所关系部长Brooke van Velden表示::“满足这四个工作要素的工人,就是‘独立承包商’。
“我认为这个框架投入使用后,会给企业降低风险,并改善一些工人的工作条件。”她说。
van Velden表示,这一框架有望在2025年实行。
对此,新西兰第一工会(First Union)组织者Marie Aldcroft提出反对意见。
她说:“这令人反感,Uber司机案还未正式告一段落,政府就出台拟案,感觉十分匆忙。”
PS:上个月,Uber平台败诉(法院驳回上诉)——Uber司机被裁定为该企业的雇员,而非承包商。